《性格与社会制度》是米尔斯和他的老师格斯(Hans Heinrich Gerth)合著的,1953年出版。格斯对米尔斯产生过重要影响,他们曾一起合编过马克斯·韦伯的著作。但自米尔斯发表《权力精英》后,他被学术界一些人视为激进的异类,也与一些朋友渐行渐远,包括格斯。这两天我翻出《性格与社会制度》,发现中间还夹着几页当初写的读书笔记,对要点和重点的归纳。简单来说,除了“性格结构”及其形成机制、“社会制度”的历史性变动等基本内容外,它的重点之一是论述了在作为个体的“人”和“制度”之间,“角色”作为中介项的意义和操作性。这本书很厚,结构庞大,我的笔记中特别一条条地归纳了米尔斯和弗洛伊德·米德的对比,并勾勒了有关社会学制度研究的学术史经纬,以及书中有关历史维度的意义。这让我意识到,米尔斯后来的学术尽管一直强调人的感受性的重要,以及如何从个体中发现社会整体,但并没有走向社会心理学的微观社会学研究,这应该跟他早期跟导师一起从事的韦伯研究,以及“性格与社会制度”的研究,有直接的关系。